单是吃饭而已,除了说鸭子好吃,别的话就没有了,庄宁觉得阮星真是太惜字如金了。
可惜不是每天都有人请客。
没有人请客的时候,庄宁就在巷口的饭店买饭。饭店很小,老板自己炒菜,对徒弟很苛刻。
他一进门就碰上一个店员被滚水烫了腿,从膝盖到脚背窜起一片水泡,老板生气地踢他一脚,气道:“吃饭吃三碗,端锅子的力气都没有?”便把他推到一边去,要他擦麻油。
庄宁就把人领回家了。
他琢磨着,雇个人洗衣做饭,比在外面买饭便宜。他手上缺钱,奉厚大概没跟阮星说六百块钱的事,阮星只知道他失势了,但是没想到他这么快就闹起穷来,所以来了一趟又一趟,一句也没提钱。
他带那个男孩子看了医生,涂了药膏,手上的钱一下子又去了八十,再一闻药膏的味道,还真是麻油,忍不住后悔,“早知道就涂麻油好了呀。”
男孩要他搀扶着坐到沙发上,脚被烫得厉害,却全没有害疼的样子,扭着脖子东看西看,末了很不在意地说起,自己并不会做饭,洗衣服倒是可以,因为刚来一个月,还没有摸过锅铲,只是给老板一家洗衣服而已。
这让庄宁很失望,更加觉得八十块花得不值了。
转念一想,不禁悲从心来,没想到现在花八十块钱还能后悔了。
第三章
阮星看到庄宁从巷口饭店截回来的、唤作柯仔的孩子,先是一皱眉,继而道:“你不是没钱吗,没钱还雇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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