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禧娃也是浪催的。他要是像日常一样穿着棉裤,那狗牙又没多长,怎么也咬不到他的肉上去。
可惜这小子一心去寻花问柳,穿绸裹缎十分轻薄,结果险些被那大狗连肉一起咬下来。
见他伤势不轻,小爵爷也顾不上去长见识了,赶紧叫来大夫给禧娃处理伤口,天一亮就赶紧坐船到江南医院就医。
李承恩还很有经验的拦住了要杀狗的护卫,将那大狗装入笼子,也一并带到了昆山。
被狗咬伤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疯狗咬伤。李承恩听老前辈讲过,判断那咬人的是不是疯狗,就看那狗咬人后能活多久。
要是那狗十天之后还活蹦乱跳,那人也基本不会有事。
要是这狗没几天就病死了,那八成就是一条疯狗,被咬的人虽不至于立即毙命,但总逃不了几年后暴毙的结局。
到了江南医院,李沦溟证实了这个说法,还告诉两人,真要是被疯狗咬了,神仙也救不了。
于是接下来几天,李承恩像供祖宗那样养着那条大狗,每天喂它吃小排,喝米汤,还给它搭了个挡风遮雨的狗舍。
禧娃更是诚惶诚恐,每天屁股疼的要命,还得时时挂念着大狗的状况。明明心里恨的要死,一听说狗不精神了,直接就吓的睡不着觉。几天下来,快搞成精神分裂了。
好在十天过去了,大狗依然油光水滑、活蹦乱跳。众人这才放了心,禧娃咬牙切齿道:“把那狗日的给我炖了,小爷要补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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