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必安在打瞌睡,被我突然拍窗的动静惊醒,抚着胸口开了车锁。
“这么快啊?现在要去哪里?酒店吗?”
“回去。”我在后排落座,将领带丢到一旁,又解开了两粒扣子,这才觉得呼吸顺畅了点。
“啊?哦……好。”唐必安不住透过后视镜观察我的表情,小心翼翼生怕触怒我的样子讨嫌又烦人。
一脚踹上椅背,我冷冷道:“看前面,给我好好开车。”
唐必安赶忙移开视线,之后一路都不敢再跟我说话。
目送唐必安的车消失在转角,我没有上楼,而是直接拉开了车库里一辆红色跑车的车门,驾驶它再次上了路。
穿过繁荣的市中心,在江的另一边有片低矮的城中村。因为住着这个城市的贫穷之人,环境又十分脏乱差,被人称为虹市的“贫民窟”。
这片破旧的棚户区,住着三教九流,藏着蛇虫鼠蚁。它就像是这座城市的牛皮癣,铲不掉,治不好,便只能放任自流,随它野蛮生长。
这就是纪晨风从小长大的地方。
将车停在长阶下,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烟的荒凉路边。
可能会被小偷砸玻璃,但我并不在乎。
插着口袋,一级一级往上走,直到走到阶梯的尽头。狭窄的过道上堆满了杂物,靠阶梯的那间屋算是一排房门前最干净的了,只摆放着一张简易的小方桌,上头倒扣着两把更小的板凳。
刀与砧板的碰撞声从单薄的门板里泄露出来,虽然才五点,但屋子的主人已经开始准备晚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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