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天后,温义用一个破口袋将鹿茸包着,肩上扛着扁担,一路向着镇里走去,便像是跟以前一样去镇里寻个伙计,与他同行的,自然还是温成,温成得了温义送去的一只鹿腿,全家也总算得上是打了一个牙祭,对温义自然也是感激得很。
进了镇,温义便寻了一家药铺走了进去,看着温义的这身打扮,不论是柜上的伙计,还是一边敲着算盘的掌柜,都只是抬了抬眼,一看就是一个穷鬼,没什么油水可捞的那一种。
温义走到柜台前,将破口袋放到了柜台之上,红着脸迟疑了片刻:“掌柜的,收东西么?”
听到温义的话,掌柜的有些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温义。
“你有什么东西?如果是好东西,我们自然是收的。”
温义小心地打开了口袋,将那根完整的鹿茸从内里掏了出来,轻轻地放在了柜台之上。
看着那对完好的鹿茸,掌柜的轻轻地吸了一口气,如果是往常年节,这东西倒也并不是特别稀罕,总有猎人从苍耳山中打到,但从去年开始,山上闹了匪,官兵封了山,这鹿茸就基本断了货了,从外地进货过来,价高得吓人,实在有些不值当。
伸手拿起鹿茸,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完整的,没有丝毫损伤,看茬口,是一只正当壮年的鹿,这样大的一对鹿茸,现在市价起码得五六十两银子左右。掌柜的翻着眼皮打量了一翻温义,再看看那还很新的断口,心下顿时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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