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从无为而治开始争吵,随后又从哲学领域吵了起来,两人都是坚定的认为人本,可是两者的人本又有些不同,赵括相信人的力量,主张人的价值,认为一切制度和政策的制定都要以人为主来进行考虑,而刑法的处置对象也是以人为主,要以尊重你作为人的权力的基础上进行审判之类的。
老人同样是如此主张的,他吸收了荀子的自然没有自己的想法,人要靠着自己来解决事情的主张,在此基础上又延伸出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两人的主要差异,则是来自于人和人类社会的不同看法。赵括认为人是社会的主体,一切社会活动都是人的活动,他训斥老者的“减少人与人之间交流联系使社会稳定”的说辞。
人类社会不是抽象的单个人的机械相加,而是由处于现实活动中、现实关系中的社会的人形成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人和社会的有机统一,是从总体上正确把握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观点。离开这一基本观点既无法理解人,也无法理解人类社会。
当然,这种的争吵并不是没有意义的,两人都是受益匪浅,赵括从老者那朴素的黄老思想里,学到了不少的东西,老者的思想或许很原始很简陋,可是这并非就是说他的思想里没有可取之处的,而赵括的思想虽然成熟,却大多都是直接从后世借鉴而来的,缺少了中间的一些重要辩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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