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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刘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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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不是勇哥儿吗?”一生产队的村民眼尖,一眼便认出了躺在野草堆字上的血人。

这个血人,自然是我先前所说的刘国忠无疑。为何有村民叫他勇哥儿,这自然是有一番应由的

勇,是刘国忠表字里其中的一个字。

在古时,名是命,字是字。按照惯例,孩子出生之后先有名,冠礼之后在有字,死后再有谥号,《礼记.檀弓上》将这个流程命名为:“幼名、冠字,周道也。”

古人的“名”、“字”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先秦时,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长幼,伯孟是兄,仲是次,叔是弟;季是幼。例如三国郝郝有名的曹操,便字孟德。孔子排行老二,便字“仲”尼。

即使在改革开放那个年代,仍旧有些父母遗传了这个传统,出生时给孩子取名,孩子成年之后便赐予表字。

当然,无论是古代或者封建社会,普通的贫民百姓也是没有表字的。古代时等级制度森严,能够拥有表字的成年人,多是出自于书香门第,或者祖辈是破落的寒门士族,有功名在身,非一般商吏可比。

因此,这种虚名的荣耀一直根深蒂固的扎根在这些顽固不开化的老一辈之中。他们的脑子,是这样想的,即使家族没落了,但毕竟曾经也辉煌过。有个表字,自然彰显了自家与普通人家的不同。

说到底,这种荣耀只不过是虚名而已。不过中国上下五千年来自古便是如此,人们重的,不过唯名利二字耳。哪怕是两袖清风,一心为民的读书人,仍旧把名誉看的无比之重,甚至于重过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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