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拍这部戏,我还特地去学了人类的化学和数学知识。”
容眠开始艰难地绞尽脑汁,“虽然数学对我而言有一些难,但是我会背元素周期表的前三行,还知道一些简单的化学式反应式……”
容眠就这样笨拙地,一个一个地开始列举起来自己身上的长处,像是孔雀开屏一样,对着钟熠炫耀着自己身上每一根漂亮的羽毛。
钟熠一时间完全反应不过来他在干什么。
然后容眠又说:“云叔说,人类在求爱的时候,都很喜欢用玫瑰花来表示爱意。”
“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一闻到这种花的气味,鼻子就会很痒,会一直打喷嚏。”
容眠说,“所以我想送你一些别的东西。”
没有鲜花可以送的容眠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环状的东西,他小心地捧在手心里,然后抬起了眼,安静地盯着钟熠的脸看。
不是戒指,是项圈。
钟熠认得出这个铃铛项圈,就是在自己毕生难忘的三十岁生日那天,容眠坐在酒店的床上,带在脖子上的那个项圈。
容眠当时想让钟熠来当自己的主人的。
可是现在看来,主人有可能并不是一个最恰当的角色。
因为主人听起来更像是一个支配者或者控制者,而钟熠从来都是以一个平等的姿态和角度来对待自己的。
他从来都不会要求或者命令自己,会耐心的询问自己的意见,他温柔而别扭,却从始至终都在尊重并关怀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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