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最后两个人没成,不只是代表曾经白费了更多的时间精力,也代表名誉上的损失。这个时候并不是几十年后,那个时候青年男女分分合合没人在意,这个时候的人却是在意非常的。
其实几十年后的人也有在意的,只不过没有六七十年代在意的东西那么‘浅’。比如说,几十年后的未婚同居,其实没什么的,双方男未婚女未嫁,出于共同的意愿一起生活,又觉得不到结婚的程度,于是选择了同居,这没什么好说的,但那个时候很多人还是看不惯,觉得伤风败俗。
这个时候见家长了再散,大概就类似于几十年后婚前同居之后没结婚吧。对于青年男女,特别是女孩子来说,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名声’的。
即使是这样毛思嘉也不觉得这个提议有什么不能接受,倒不是因为她的观念要开放一些,不在意这种事——她生活在这个时代,就不可能完全不顾这个时代认识的人的目光。另外,就算她不在意被影响名声,也该严肃面对这件事。几十年后的女孩儿,或许不介意婚前同居了,可说到被领去见家长,也不会随便答应。
只是...只是没有理由不接受吧。
孙继东自己或许不知道,但对于毛思嘉来说确实是这样——他真的很好,他的真诚是能够感受到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是一种很重要的感受。
“去见伯母吗?”毛思嘉故意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和孙继东比谁先绷不住。察觉到孙继东罕见地游移不定她才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嗯,也不是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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