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识字的人不多,普通人吃的饱饭就不差什么,有买砚台纸张的钱还不如买两只兔子吃。
像李愈那种的读书人,是因为祖辈有当官的,所以才会兢兢业业的读书,他是官宦之后,落魄到了名下只有一台店面,需要出租维生,但也比一般人强。
会写繁体字,还看得懂月牙写的简体字,也就只有莫爷一个,霍长歌借口自己忙,愣是要月牙送到莫府去。
月牙磨磨蹭蹭,从早晨拖到了下午。最后央求白雪陪自己一起。抵达莫府门前,看着那烫金的门牌,她的神情就像是去上坟,三分悲痛欲绝,三分抵触,还有三分解脱。
白雪纳闷:“你到底为什么不想回莫府?”
月牙沉痛的说:“物是人非,我已经回不去了。”
白雪听她说的深沉,想也不想的戳破了泡影,“你就是不知怎么面对莫云渊和他的小娇妻,你若是喜欢他,当初便不该跑,应该正面迎敌。”
“迎个屁的敌人?我和莫云渊压根儿不在一个战壕里。”
“你的意思是说,莫云渊宠你,纵容你,结果你俩其实没有戳破那层关系,一直没名没分的搞暧昧?”
月牙叉着腰:“有名分,霸道莫爷的通房丫鬟。”
听起来怪搞笑的,说起来也挺心酸。
莫云渊对月牙绝非无情无义,但情谊不会改变月牙的身份。
爱或许存在,但时代很难建立信任感。
止步于丫鬟,抽身离去,是月牙最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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