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鲜。
厉骞面上八风不动,没什么表。
沉沉呼了几秒钟,才在汤曼青的注视抬起手掌,不怎么自然拍拍她的额发,气到底烂了一,真像多的金主诱哄无知的人,他说:好,我正巧有事同你讲。
几个佣人简单将新鲜时蔬和蛋肉拿来搁在料理台,随后就弯腰从厨房退了去。
只留汤曼青一个人,穿好了衣衫洗手羹汤。
汤曼青在德国留学时是喜欢穿素的,宽大的牛津衬衫,而有型的阔腿,再不然夏天很热时,她就像学院里些眉目英俊又姿态飒的男孩子一样,短球鞋,牛仔白T,青无敌。
头发削剪到耳畔,更显得面目清澈,精灵般俏丽。
且她对女化的物品一概不感兴趣,几乎都不会去遮盖面上的小雀斑,她最羡慕的就是可以平淡老去的女人,因为也只有失去了肤浅的容颜,一个人的灵魂才能真正闪烁起来。
在信奉年轻才是王的社会,她恨不得迅速被时光风干枯萎。
终日不是弹琴,就是去弹琴的路上,人也太原生态了,教授们多夸奖她朴素用功。
不是正式登台演奏的场合,她从来不喜欢穿裙装彰显自己的外表,即便有时邵怀玉在人节攒了钱带她去档餐厅,她也一样穿着十分普通的衣裳,丝毫不羡慕周围女孩子身上闪亮亮和裙装和甜腻脂粉。
从背影看过去,汤曼青像瘦弱的男孩,一对兄弟般的人,就在哥特式的教堂前相拥接吻,任冷风侵袭都不觉寒冷,随后嬉着十指紧扣,共同踏过被冰雹砸过的石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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