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廖,这种火腿还真是用手拿着吃的!”钟石喝止了还想进一步有所行动的廖承德,摆了摆手,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是吗?”廖承德狐疑地看了看钟石,又看了看一脸陶醉的廖小化,这才用手夹起一片薄薄的火腿,自言自语道:“外国人就是野蛮,连吃东西都这么不讲究礼仪,到底比不上我们泱泱大国,五千年的文化啊!”
说罢,他将手中的火腿送入口中,仔细咀嚼了一番,不由得点了点头,低声说道:“想不到鬼佬的东西还是有些味道,虽然看着不怎么起眼,而且吃饭还不怎么文明,味道倒是不错,和金华火腿都有得一比了!”
“爸,金华火腿怎么能和这东西比?你知道这东西有多珍贵吗?”廖小化轻抿了一口红酒,等到味蕾上的味道完全消化掉,这才轻笑一声,很是不屑地说道。
对于吃,廖小化绝对是个专业的食家,港岛、九龙、新界几地稍有名气的餐厅他几乎去了个遍,甚至有时候还在美食杂志上撰写文章。
对于这个满身散发着土气的老爸,他在某些方面的确实看不上,例如说每天穿着件马褂,例如说早餐是包子油条,还有只会说几句英文,而大部分时间竟然说的是老家的方言。
廖小化从小在他这个老爸的棍棒下长大,因此在学业和品性上并不太坏,只是后来去了澳洲留学,在习性方面才渐渐被洋人同化,而且香港也是个高度国际化的大都市,像廖小化这样生于本港、求学在国外、然后回港效力的年轻人并不在少数,而像廖承德这样出生在内地,拼搏在本港的人,在他们眼中就有些不大看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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