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你这些年去哪了?”
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玛丽的眼神忍不住往他身上瞟。
林耀一时间难以回答,只能挑几样开口道:“走走停停,去过很多地方,四个月前,我还当了荒野猎人,给一个叫亨利的老板效力。”
“荒野猎人!”
玛丽点点头,她知道荒野猎人,却不知林耀他们狩猎的地方是印第安保护区。
只当林耀是西部的普通猎人,猎杀一些麋鹿之类的猎物,欣喜地说道:“看上去你混的不错,这身打扮真帅气,你爸爸回来一定高兴极了,他一直在为你担忧。”
“我其实早就想回来了,只是因为工作性质,老板不愿意给我放长假。”
“我们老板很赏识我,我现在已经是狩猎队的队长了,每个月有140美元,看到这把枪没有,这是镀金版的卡诺步枪,价值超过800美元,是我们老板的心爱之物,他将这把枪送给我了。”
林耀说着善意的谎言,一如跟家里打电话报平安的北漂们。
人在外,家里人不知道你过得有多辛苦。
你也绝不会想将这种辛苦告诉父母,反而只会挑好的说,这是人的本性。
“真漂亮,我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武器。”
玛丽是农场主,家里也是有猎枪的,可镀金的猎枪谁见过。
在她想来,只有那些财力雄厚的人,才有给武器镀金的闲情逸致吧。
换成普通百姓,拿着20一30美金的月薪,能让一家老小吃饱饭就算好的,金子真不是普通人能常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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