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认真地看着县令,一脸小人之心的样子:“难道你是想来抢功?”
那县令闻言,脸上一惊,忙道:“不敢不敢,下官怎敢?”
脚步当下生生停在了原地,不敢再跟,只得远远目送着三人一狗走远,还甚为恭敬地在背后作揖拜别。
前方,赵修抿着唇,不满地问长歌:“这等庸官,为何不让我教训他几句?”
长歌看着沿途走来清平的街道,笑道:“水至清则无鱼,再者,这官员考察乃是吏部之事,义父虽是京官,但若真追究起来却是越俎代庖。这县令晓得惶恐也正好说明他只是庸,不算奸,爱睡懒觉而已,和那兢兢业业凡事大包大揽的县尉搭档倒是正好,也算是个平衡的好局面,义父便不必苛责吧。否则若真将他吓住了,他缠着您不放,您反倒没空去办正事。”
赵修认同地点点头,看了眼前面的巡犬,已经知道长歌打的什么主意,问长歌:“你可有凌非之物?”
长歌轻笑一声:“比‘物’厉害多了,我有他的血……”
长歌叫了声“蓁蓁”,蓁蓁颔首,这便从怀里掏出一张染血的帕子。那帕子原是张素帕,不仅没有刺绣,便连普通的装饰都没有,显然是提前准备好了就等着取凌非之血的,而非临时情急之下才扯来用。
赵修惊道:“你怎么会有此物?”
长歌眨了眨眼睛:“凌非挟持我的同时也给了我机会,让我可以近距离用簪子扎他。扎完他再将血迹揩到帕子上,这不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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