毯盖住地上的血迹。雷米尔知道怎么掩饰弹孔,而你,在这些年来救助了这么多伤痕累累的动物与孩童,你知道怎么处理血污。“我们简直天生一对!”雷米尔吹了个口哨,“我们应该去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强盗,杀人越货一条线,咱们一定合作愉快。”
你知道他不是认真的,雷米尔擅长杀戮,但他并不喜欢当罪犯,否则很多年前他也不会选择上战场。他只是在随口胡诌,从你们幸存下来开始——事实上,是从你撞向拿罗盘的人开始——那双眼睛里一直回荡着醉酒似的亢奋。他一直在说话,说着逃亡的路线,说未来。
“我们应该往西边走,穿过克伦湖,到大平原上去,”雷米尔说,“当初流浪的时候我查过那条路线,沿途都是穷地方,太荒凉,对小姑娘不太好,但对我们来说正合适。地方大人少,弄辆车,带好油,跑几天都不见得能撞上一两个人,全程能看到的野兔肯定比人多。穿过大平原就到了国境线附近,南边到处都是黑户和偷渡客,乱七八糟,没人会管你是谁。北边的状况还不错,没有恶魔,教廷够不着,各色各样的人来来往往,要是能解决我的问题,那里倒比南边好。我有个战友是那里的人,战死前还跟我说家乡的枫糖。”
他仔仔细细描绘着前路,交通工具,后备方案,穿插着野兔陷阱的制作方法,某种鸟洁白的羽毛,如何寻找松鼠埋藏的宝藏。雷米尔好像什么都知道,他自信地讲述,像快要游入大海的鱼。你放下心来,同时感到一股难耐的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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