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还是‘富贵’好听多了呢。
当然,要是能叫做‘狗蛋’‘二狗子’‘王八蛋’啊,那就更好听了。
缺儿:“……”那上神转世回去后,可能要羞愤得自刎了。
蓝父蓝母见甄善不仅不闹事,还反过来帮他们劝甄父,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十分对不起这孩子。
甄父犹豫地看着女儿,“善善,你若是不想……”
“阿爹,我没什么不想的,富贵是咱镇这边的骄傲知青,公公婆婆人又好,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嫁过来。”
甄父沉默许久,“好吧,若有什么事情,就回去找阿爹。”
“阿爹别担心。”
“嗯,”甄父点头,拿出两个陶瓷小盒子,“这是伤药和祛疤膏,你记得按时换药,伤口最近千万不能碰水,在疤消失前,也别吃酸涩这些东西。”
甄善接过盒子,“我知道的,阿爹。”
原身也会中医,她的医术是甄父手把手教的,就算阿爹不说,她也能治好自己的伤。
只是一片慈父心,她自不舍得拒绝。
甄父跟甄善再说了几句话,才回去。
蓝父跟着出去送他,蓝母坐在甄善的床边,拍拍她的手,“善善,谢谢你。”
“娘说什么呢?我们是一家人,怎么还说谢呢?”
“都是我们两口子把富贵惯过头了,没想到他这么混账。”
蓝母嫁给蓝父多年没有孩子,等到三十多岁才有了蓝煜这么个孩子,两老自小就把他看成眼珠子,娇宠着
久而久之,就把儿子给惯出了大小姐的脾气,偏偏他还有自负的资本,年纪轻轻就是十里八乡人人称赞的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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