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可以少受一些病痛的折磨。
……
岁月如白驹过隙,十三年转瞬即逝。
花千骨正值二八年华,容挽歌已是双十年华。
夜阑人静,花正文看着两个女儿睡得沉酣的样子,眼神尽是心满意足,却也难掩不舍,明明自己这才四十好几的岁数,外表却已如五十好几的人一样苍老虚弱。
花正文自知死期将近了,却因为舍不得离开两个女儿,宁愿受着病痛的折磨,也要强撑着活下去。
看着容挽歌那出落得愈发出众的样子,花正文的心中是一片欣慰。
容挽歌天生聪颖过人,看过的书籍只要她想记得的,就没有她能忘掉的,更令他震惊的是,当初年仅七岁的她为自己取了如今的名字,对他解释道:“挽歌乃是生者写给亡者的诗歌。生者总以为亡者死了是一了百了,却是不晓得亡者死后的阴魂会遭受怎样的境遇,这一生我愿以挽歌为名,只为自己能在有朝一日可以背着一张琴,在路经亡者飘荡之处,停下来弹一首挽歌,以祝福亡者能不再受尽苦难。”
花正文简直无法想象那时年仅七岁的容挽歌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却在骤然思及容挽歌出生之时的不平凡,又觉得这一切皆是理所应当,再正常不过了。
随着日复一日的相处,花正文总是会觉得容挽歌成熟得不像话,懂事得跟一个成年人似的,无论做任何的事情,容挽歌自有分寸,根本不需要他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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